收到补助计入什么科目

补助收入,特别是政府补助收入,在会计处理上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:
1.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:
当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费用或损失时,在补助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,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。
当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时,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。
2.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:
这类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,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。
通常先确认为递延收益,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,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,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。
3. 新会计准则下的处理 :
根据新会计准则,政府补助不再设补贴收入会计科目,而是根据补助的性质和用途,分别计入“营业外收入”或“递延收益”科目。
如果补助收入与几个会计年度有关,则可能计入递延收益,并在相关期间分期转入营业外收入。
4. 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 :
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贷记“财政补助收入”科目。
期末,将“财政补助收入”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“财政补助结转”科目。
总结来说,补助收入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,以及是否与特定资产或收益相关,分别计入“营业外收入”或“递延收益”科目。在会计实务中,这些科目都属于损益类科目,期末余额应转入本年利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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